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披露,自2019年10月开展以“暖冬”为代号的涉民生民企专项行动以来,福建省法院共执结6715件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2173.43万元;司法救助851人,发放救助金2390.02万元,集中保险救助478人,发放保险救助金800.14万元。
当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法院关于涉民生民企专项执行行动有关情况,并发布了2019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执行案例。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表示,福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坚持把常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
据介绍,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情况方面,福建法院共执结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26件,执行到位金额3922.29万元;执结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17件,执行到位金额5539.38万元。
林玫瑰指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始终坚持“三优先”原则,推动集中统一行动制度化、保险救助常态化、案款发放实时化。“暖冬”行动开展以来,共有25个基层法院院长参加“院长带队直播”,直播案件131件,915万网友围观、点赞。
此外,福建法院主动做出“八个一律”承诺,出台服务民企“八项举措”,对涉民企财产慎用强制措施,能“活封”“活扣”的,尽量不“死封”“死扣”,禁止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
特别是,“正鼎地产”“ECO城”“大儒世家”“金港名都”“尚和国际”等一系列楼盘烂尾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烂尾楼”变身为“黄金楼”,取得了多方共赢的效果。
林玫瑰表示,将接续开展涉民生民企、集中腾房等专项活动,重点突破一批“钉子案”“骨头案”,探索建立全省“执行+保险”救助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末,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福建全省三级法院同步开展。福建全省法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通过开辟绿色维权通道,落实暖心执行举措,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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