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谁好汉,戈壁滩上比一比。”进入冬季后,甘肃酒泉市肃州区东洞镇戈壁生态农业园区外银装素裹,气温比城区低了好几度,上述红色标语十分醒目。该镇党委书记吴海霞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表示,园区建成前,眼前是一片茫茫戈壁滩,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很清苦。
近年来,肃州区官方因地制宜发展戈壁生态农业,兴建了包括东洞镇在内的戈壁生态农业园区4个,面积2万余亩,农民收入翻了好几倍,生活有了新盼头。让吴海霞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这些距离市区较为偏远的园区,总能迎来检察机关“客人”的频繁到访。
对此,肃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国斌解释称,戈壁生态作为祁连山生态体系的一部分,因农业园区占地面积大、生态环境脆弱,在园区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风险,检察机关将关口前移,把事后的公益诉讼变为事前的公益保护,旨在加强戈壁生态保护,同时为企业依法经营、健康持续发展设置“防火墙”。
期间,肃州区检察院针对戈壁生态农业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严重监管漏洞的问题,先后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比如,今年3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肃州区农业农村局以及泉湖、银达、果园等12个种植蔬菜面积比较大的乡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个别上市农产品还存在农残超标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
吴海霞坦言,此前不仅园区农户因身着制服的检察官到访感到不解。可如今看来,此举让我们免于“吃官司”,同时也为企业发展设置了“防火墙”,不论是政府行政机关还是园区经营农户都日渐支持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保障戈壁“菜篮子”的做法。
夏国斌说,目前肃州区戈壁农业园区有近6000座日光温室,每年每座温室产生蔬菜作物秸秆约2.5吨,产生农残废料16000余吨。但是,各个园区均没有建设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加之园区内生产企业及农户生态环保意识缺乏,对农残废料处置随意性大,导致农残废料蔬菜作物秸秆在园区内或者周边随意堆放、丢弃。如果不解决该问题,将会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风险,对园区产业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对于公益诉讼,肃州区戈壁农业产园园区办公室副主任李静涛拍手叫好。他说,检察干警督促入园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60余万元;又为入驻园区的多家企业协调贷款1800余万元,协调解决园区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370万余元,各类产权主体均享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园区办公室还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与辖区村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与园区企业、种植农户、农业合作社签订了农产品安全质量承诺书,在戈壁农业示范园区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点,为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补充配备检测人员2人,在行政村配备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检测设备,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保障。
肃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潘玉明总结说,检察机关传递公益诉讼“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提出“让老百姓放心的农产品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理念,呼吁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这为维护戈壁生态农业的绿色品牌起到积极意义。
此外,检察机关还通过开展公益保护为企业注入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有效化解劳务纠纷;引导园区企业依法经营、绿色发展,避免企业在将来成为公益诉讼的被告人,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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