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国务院不仅在政策层面予以大力扶持,还深入到业务层面进行督导。近日,建行北京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就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转嫁成本问题而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点名。
国办督查室披露的诸多细节,完整地展现了小微企业在银行面前的弱势地位。比如,有银行客户经理要求小微企业必须购买指定的人身险产品,借款人为被保险人,并将银行而非借款人亲属作为第一受益人,还有客户经理搭售的人身险产品交费年期长达10至30年,远远超出企业借款的年限。又比如,银行不对抵押品属性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再有,本该由银行缴纳的抵押品评估费用,也被转嫁给了小微企业。
尽管小微企业主们对于这些搭售的保险产品没有实际需求,尽管他们也知道评估费由自己缴纳并不合理,但为了获得宝贵的贷款,他们往往也只能被动接受,这大大增加了小微企业实际的贷款成本。
对银行来说,这样的业务模式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选择:通过附加保险,可以降低贷款因意外事件而招致损失的风险;同时还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让业务结构变得更加好看。但这样的业务模式,不但不符合银行作为风险经营者的市场角色定位,也不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经济问题。
管理风险贯穿于银行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与生俱来的经营杠杆意味着银行要特别注意流动性风险,大额资金频繁流动意味着银行要特别重视内部的操作风险,而和借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则需要银行管理好信用风险。可以说,风险管理水平能力的高低,决定了银行经营水平的高低。
就贷款业务来看,银行需要考察的重点是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即企业的经营能力、利润状况、现金流状况等等,这是发放贷款和对贷款进行定价的核心依据。但在实践中,考察第一还款来源是一件较为艰难的工作,因此银行往往更看重第二还款来源,即抵质押品是否足值且流动性足够好,抵质押品是否办理了财产保险,贷款是否有第三方担保,贷款企业主是否承诺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等等。这些增信措施,虽然大大增加了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但也意味着银行的风险管理职能被大大削弱,放松了对于企业经营风险的把控,更是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目标渐行渐远。
小微企业贷款的成本高是不争的事实,但以发放信用贷款为主的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和民泰银行的成功案例也表明,利用长期经验积累起来的风控技术,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不但可以盈利,还可以将资产质量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准,甚至超过那些有各种增信措施的抵质押贷款,盈利与风险控制之间实际并不矛盾。
银保监会20日也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商业银行贷款方式变革,督促银行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立足点,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质押品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完善推广续贷业务,缓解资金周转难题。
无论是拉动就业,还是推动创业创新,小微企业对中国经济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从中央到地方,从央行到银保监会,近年来都在用各种办法助力小微企业融资。今年以来,政策层面的努力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今年前8个月,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047.5万户,同比增长18.8%,贷款余额10.9万亿元,同比增长16.85%,比各项贷款的增速高8.15个百分点,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6.8%,比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59个百分点。
对于国办督查室发现的问题,北京银监局也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设定过高的经营效益类指标,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和相关指标要求。同时,严惩小微企业贷款过程中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小微企业融资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对银行来说,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消除贷款中的隐性成本,为小微企业进一步减负,既是银行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体现,也具有商业上的巨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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