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间,和而泰发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合作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相关法律意见书。令人意外的是,该意见书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临死股东大会”,话题#临死股东大会#随即也登上热搜。
来源:和而泰公告
Wind显示,上述错误的公告发布后不久,在20时03分,和而泰重新发布该份公告,法律意见书标题更新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而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不过,“V观财报”(微信号ID:VG-View)注意到,更新后的意见书,在“结论意见”部分,“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这句话后面出现了两个句号。
来源:和而泰公告
笔误?炒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和而泰的公告一出,不少投资者立马发现了“华点”。
股吧中,有投资者直言:
“我也是醉了”
“这公司太不严谨了,发个公告字都打错”
“这管理能力,也是没谁了”
“股价不跌多不行,这笔误”。
来源:股吧
当然,也有部分投资者表示:
“客观看待问题”
“大型社死现场”
“中伦律师是挺大一个律所,哎”。
也有投资者调侃:
“临死概念股”
“请问怎么才可以参加临死股东大会?”
“成功上热搜,董秘加工资”
“恭喜董秘成功博得关注”。
不过,还有投资者认为,和而泰此次事件是一次炒作:
“会玩啊”
“人气排名蹭一下就上来了”
“真会玩,这下火了!还有这样搞人气的,服了,A股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俺觉得‘临SI股东大会’是一次有预谋的广告策划”。
董秘、律所发声
二级市场上,17日早间,和而泰平开,截至午间收盘微涨0.49%,报价14.25元,总市值130.2亿元。
关于公告差错对公司的影响,和而泰董秘对“V观财报”回应称,公告出错的问题正在跟律所沟通,暂时不便说太多。目前对公司没产生什么影响,这件事也不涉及经营层面的问题。
资料显示,和而泰成立于2000年1月,2010年5月11日登陆深交所,专业从事智能控制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软件服务、产品制造,是国内高端智能控制器龙头企业之一,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健康与护理产品、电动工具、智能建筑与家居、汽车电子等领域的智能控制器。
据悉,该公司是伊莱克斯、惠而浦、TTI、ARCELIK、BSH、博格华纳、海信、海尔、苏泊尔等全球著名终端品牌厂商在智能控制器领域的全球主要合作伙伴之一。
随后,“V观财报”拨打了中伦律师事务所披露在和而泰公告上的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稍等一下”。约半分钟后,对方称这边只是前台,没有律师的电话,不清楚相关情况,“现在领导不在,也不知道领导什么时候来”。
官网资料显示,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中国内地资本市场/证券领域是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其也是中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二十余年来累计为近千家公司提供了中国境内股票发行上市和其他证券业务的法律服务。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357家A股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V观财报”翻阅和而泰公告发现,中伦律师事务对其出具最早的一份法律意见书出现在2018年8月。
专家:出现这种错误不应该
类似这种标题显眼位置发生低级错误的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什么影响?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接受“V观财报”采访时指出,这种事情也不少见,在以前上市公司公告发布的信息里面,都可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我觉得这个和现在这种输入法过于智能有关,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特别是公告要面向股民、面向大众,出现这种错误确实是不应该。”
事实上,“临死”此前不止一次出现在A股上市公司的公告中。
例如在2021年3月,中航重机发布《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其中出现了“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死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洲明科技发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其中称“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行使其审批权限,在临死公告分别提交证券事务代表审阅、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后披露。”
刘春生进一步指出,如果确实只是笔误,或者说不小心弄错的,大家可能也就一笑置之;如果是故意的,或者错误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比如造成股价波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那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管或会介入。
“像这一次的话,很明显看起来像是一次笔误,可能会稍微好一些。”刘春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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