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办个开店营业执照,老百姓都要跑到县里。现在好了,县里为镇里赋权审批事项,我们不出镇就能办成事。”在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街开店的兰老板说。
这得益于东安全面推行乡镇行政审批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放权赋能带来的变化。
针对乡镇治理中“车大马小”,责大权小、主业不清晰、治理主体地位不突出等问题,东安县按照东安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行政审批改革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全面开启乡镇行政审批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幕,以放权赋能形式向乡镇下放城市管理、农业林业等领域177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赋予70项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第一批),着力强化乡镇政府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能,着力解决乡镇治理“责大权小”“看得见管不着”等难题。
芦洪市镇坐落着东安经开区芦洪市工业园,镇上企业多。“芦洪市镇政务服务中心在‘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基础上,还推出了‘上门送审批’服务,切实提升了企业的满意度。”芦洪市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
“通过乡镇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在管理方式上自觉从‘处置问题’向‘发现问题’前移,从‘事后执法’向‘前端服务’转变,既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又合理运用劝诫、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提醒纠正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宽严相济,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有效预防了各类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发生,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芦洪市镇党委书记陆辉华说。
通过改革,东安乡镇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在“物理整合”基础上发生“化学反应”,初步构建起乡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管用的基层治理结构,民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改革后,乡镇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激活了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畅通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芦洪市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
为确保乡镇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地落实,该县始终坚持以党建统领改革,做优“县委主抓、政府主责、乡镇主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协同融合、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破解了一批基层治理中的难题和顽疾,打通基层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东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恒表示,该县还将进一步做实做强乡镇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赋权+赋能”为重点,以“为民+便民”为导向,全面提升审批服务和执法效能,持续激化基层治理活力,做深做实改革“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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