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数字法治的“中国模式”

来源:
14分钟前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数字法治实现了从工具到目的、从赋能到能动、从局部到一体、从技术到权力的系统转型,在平台架构支撑、数据要素赋能、算法辅助质效的基础上,形成了三大核心机制。

  一是平台运行机制。在“政府即平台,公民即用户”的数字政府理念下,打造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的政府平台,在传统的契约论之外,加持了双边论,形成了平台主体、供给主体、需求主体交叠互动的平台范式架构,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的职责是随时随地提供各方所需的信息,公民能够掌握解决国家和地方层面问题的必要技能,从而强化公民赋权和激发创新,也促进了跨区域边界协作治理、跨层级纵向整体治理、跨部门横向协同治理、跨公私领域合作治理等跨界治理创新,形成一种政府、社会与公众之间点对点、立体式、即时互动的治理模式。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架构重塑、诉讼制度变革”的改革战略下,打造了从“接近正义”迈向“可视正义”司法平台。司法过程不再局限于物理上的结构性设置和实体运行,而是从场域化走向了场景化,附加了数字化的意义展示、体验分享和“可视正义”。当事人可以远程临场,以非同步的方式完成诉讼,实现超时空的“错时审理”;庭审过程由封闭单一、机械受动的“面对面”场域化,转变为灵活自主、多相界面、情境互动的司法场景化。在案件办理上,支持全流程在线审理,办案全过程智能辅助,审理信息全方位在线公开;在监督管理上,实现重点案件自动化识别、标签化处理、节点化控制,建立智能化、自动化、精准化监管机制;在诉讼服务上,形成多功能、集成性、智能化、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模式;在平台载体上,实现内部平台整合对接,外部数据互联互通,形成系统集成、集约高效、信息共享的平台建设模式。使司法运行从线下走到了线上,转向了开放的、包容的平台模式,消解了因物理时空条件局限而导致的正义实现难题,使物理意义上的“接近正义”迈向数字意义上的“可视正义”。在传统的分配正义之外,加持了数字正义。但是,这些平台机制也需要进一步优化,在平台交错与兼容整合、技术外包与公民参与、一体办案与分工制约、执法司法效率与直接言辞原则等方面,应该做出更多的探索和完善。

  二是数据业务机制。伴随着“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的快速发展,数据业务已成为数字行政和数字司法的重要领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和数智水平。复杂的案件被转换为可以存储、计算和分析的数据,对其中涉及的人财物、社会关系和规则程序进行全要素的模块化、可视化构建,呈现出越来越丰富的正义价值。数智治理有利于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发生基础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改变,从而促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法治建设。如何做到比例相称、权益平衡,就是一项重要的时代任务,需要遵循以下衡量标准:第一,不再局限于“物理时代”的正义判断和权利观念,而更多地按照数据分享与控制的数字发展规律,确立保护与利用并重、包容审慎的主导原则,维护数字化服务中的平衡互惠和权利交换,从而反映和展现数字正义价值。第二,遵守数字行政所“必要”“必需”的底线边界,防止“技术赋能”名义下的超范围、超限度、超强度的数字权力扩张。第三,恪守科技伦理,确保公平公正,尊重数字人权。

  三是算法决策机制。数字法治的关键是自动化执法司法,其初衷是在“制度铁笼”之外,打造出新型的“数据铁笼”,用以关注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然而,其运用事实上并没有那么理想。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从技术赋能走向了技术赋权,信息革命以强大的技术变革力量,创造出以往物理时空中从未见过的巨大虚拟空间和数字利益,消解了传统的权力合法性理由,政府、商家和民众的利益博弈很多都超出了现有法律框架和范围,各方竞相把这些利益和空间转化成为自身的权利。对于政府而言,技术的权力化可能演变成一种超强的监控形式,在数字时代多元化、扁平化和去中心化背后,权力扩张的倾向却在涌动,公民自由和权利难免会受到不合理的限缩与控制。政府/社会的二元结构也转化成政府/平台/社会的三元结构,平台成为“公共基础设施”和“守门人”。平台拥有庞大的权力资源和能量,突破了权利空间而迈向了权力领域;它们立足于社会又高于社会,不同于国家却与国家相关联,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主角。在政府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政府对外发包、购买服务,而科技公司、头部企业等参与平台建设,它们通过平台设计、算法设计、平台管理、数据分析、技术维护等方式,能够或隐或显地参与行政决策、分享部分行政职责,从而形成扁平化、分布式、节点性的行政结构。这样,行政结构已不再是政府与公民之间那样简单的对应关系,而是形成了公权力、私权力、私权利的三重交叠互动机制。无论是算法行政、智能司法还是平台算法决策,都需要纳入数字正当程序,使权力规范透明地运行,有效解决算法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促进算法公开性、可解释性、可责性的落地,并建立起公民知情权、异议权、建议权、监督权的保障机制。

  事实上,无论是现代法治还是数字法治,其核心都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遵守规则和程序。这就需要确立“以人为本”的数字法治理念,构建中国特色的数字法律体系,探索适宜的数字正当程序,落实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保护数字弱者权利和数字人权,培养数字公民能力,维护数字正义,从而打造数字法治的“中国模式”,贡献中国的数字法治方案,促进全球数字法治共同体的形成。

相关阅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详细]

2022-12-21 16:13:20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数字法治实现了从工具到目的、从赋能到能动、从局部到一体、从技术到权力的系统转型,在平台架构支撑、数据要素赋能、算法辅助质效的基础[详细]

2022-12-21 16:02:18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地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北大荒农垦集团八五二分公司,该公司是北大荒垦区第二大农场,下辖[详细]

2022-12-21 16:00:02

他因贩毒入狱十年,出狱后又招募团伙生产、销售假烟。截至案发时,以崔某民为首的14人犯罪团伙累计销售假烟金额达411万余元。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详细]

2022-12-21 15:52:12

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根据成渝金融法院跨省域管[详细]

2022-12-21 15:50:57

中国银保监会今天发布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违规转贷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详细]

2022-12-21 15:50:31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明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抓主要矛盾,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抓住重大关键环节,纲[详细]

2022-12-21 14:38:57

1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违规转贷的风险提示。记者了解到,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详细]

2022-12-21 14:37:45

  • 意见反馈:g2416238474@163.com
  • 稿件投诉:g2416238474@163.com
  • 网站首页:www.udlsy.com
  • 客服联系:g2416238474@163.com
  •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