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需要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调坚持企业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提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链主”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强大号召力,可以引领产业链发展方向,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成长,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加快培育本土“链主”企业,成为提升我国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抓手。
“链主”企业在促进新动能快速成长、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服务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中发挥着引领支撑作用。第一,本土“链主”企业是引领产业链实现自主可控的“领头羊”,通过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展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助于补齐我国产业链“卡脖子”短板,增强产业链韧性,摆脱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和重要元器件对外依赖以及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西方国家的困境。第二,本土“链主”企业是引领产业链实现安全稳定的“压舱石”,通过引领、整合本土企业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体系,掌握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控制权,避免出现产业链外迁导致的产业“空心化”风险。第三,本土“链主”企业是引领我国产业链实现循环畅通的“架构者”,可以依托敏锐的市场嗅觉、强大的市场号召力以及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深化产业链分工合作,促进产业链协同有序发展。第四,本土“链主”企业是引领产业链实现持续攀升的“助推器”,通过不断扩大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增强制定产业技术标准的话语权,提升产业链国际影响力,带动产业链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2.我国在培育“链主”企业、推动产业链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挑战
当前,尽管我国拥有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完备的产业链,能够为我国产业链安全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在培育本土“链主”企业、推动产业链现代化进程中仍然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我国产业链大而不强、宽而不深,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出口型产业链的控制能力尚有不足。特别是关键技术自给率依然偏低,部分领域核心材料与设备仍过度依赖进口,例如2022年我国芯片自给率不足30%。我国大部分制造企业仍处于国际产业链分工中的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缺乏具有主导行业生态和资源整合的本土“链主”企业。增强“链主”企业的垂直整合能力,提高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已经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是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对产业链安全与韧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外部看,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技术封锁和科技脱钩导致我国关键领域出现“卡脖子”问题,致使我国企业处于西方大型跨国公司布设的“规锁”陷阱之中。从内部看,我国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产业链自主可控,加强科技自立自强,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急迫性更加凸显。因此,整合力量、集中优势培育本土“链主”企业成为突破瓶颈、寻求发展的关键之举。
三是我国产业链内外脱节、地区间循环不畅导致缺少具备强竞争力的“链主”企业。一方面,长期以来“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使我国沿海地区的产业嵌入在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导致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的产业关联、产业转移受阻,阻碍了国内价值链分工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我国各地在不同程度上面临着地方保护、区域壁垒等长期形成的积弊,导致资源、资产和市场无法向产业内高效率的企业集中,难以形成真正的“链主”企业。更急迫的是,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不够充分,产业链协调机制尚不够完善,供需对接平台建设不足等问题制约着“链主”企业的发展壮大和积极作为。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应根植于我国强劲的内生发展动能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链治理实践,充分发挥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积极探索本土“链主”企业引领产业链现代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3.培育本土“链主”企业、引领现代化产业链发展
加大央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力度,掌握产业链布局主动权。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方向,是建设现代化产业链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在日益激烈的国际产业链竞争局势中,要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前瞻性布局,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抢占前沿科技制高点的主战场。央企要担负起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聚焦于国家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强化大局观和使命感,勇当现代产业链的“链长”。充分发挥创新驱动和国家重大战略排头兵的作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技术、新能源、工业母机等新兴产业以及民生改善等重大战略行业,加大产业布局力度,积极抢占未来产业领域中的新赛道。扎实推进“科改行动”和“双百行动”两大国企改革专项工程,从专业化整合、融资上市、激励机制等方面对央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高度支持。央企要坚持聚焦主业,围绕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益。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央企应以控股为主进行战略重组;针对非关键环节,则应通过参股或联盟方式来扩大影响。央企要主动承担“链长”责任,统筹内外部资源,瞄准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具备发展潜力的新兴领域,通过精准引导、靶向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固链、补链、延链、强链能力的“链主”企业。
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保证产业链自主可控。科技自立自强是实现产业链现代化的根基,也是夺取产业链控制权的关键。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善用“揭榜挂帅”机制,以加强自主创新、促进协同创新、注重开放创新为导向,强化“链主”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大全链条融合创新力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体系效能提升等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鼓励、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和联合创新主体,强化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责任担当,将“卡脖子”产业目录作为引领科研攻关的方向。“链主”企业要塑造强大的产业链集成设计能力,建立产业链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新模式,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展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关键材料、技术和装备的自主供给,摆脱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和重要元器件的对外依赖,补齐产业链“卡脖子”短板及薄弱环节。“链主”企业还应灵活应用“长臂创新”,通过横向带动更多环节参与创新活动,将用户体验与研发设计相对接,推进高质量的联合创新,加快形成以“链主”企业自主创新带动全产业链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开放创新全面提升的发展路径。
强化“链主”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打造绿色、智能产业链集群。产业链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是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应牢牢把握能源革命与数字经济发展窗口期,充分发挥集群龙头企业的系统集成与带动作用,提高企业数字化动态能力,推动产业链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聚焦可持续发展,围绕“双碳”目标,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引导“链主”企业率先脱碳、减排,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全过程,通过绿色生产、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数字赋绿”等方式,促进上下游企业共同节能降碳。鼓励“链主”企业建立碳足迹追踪分析系统,主动开展产品碳足迹盘查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提供碳足迹清单数据库,推动全生命周期绿色化产业链建设。以“链主”企业数字化转型作为赋能产业链整体数字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以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等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为依托,引导“链主”企业率先应用数字技术对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改造,以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智能制造新模式为主攻方向,加快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打造一批“链主”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资源池”,助推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链主”企业通过搭建面向行业的数据平台,推进数据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深度融合,赋能产业链实现协同数字化升级。
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鼓励民营企业对标“链主”企业做大做强。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重要力量。当前,中国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大型民营企业更是我国直接参与全球产业竞争的主力军。因此,要切实发挥大型民营企业在国内外产业链核心环节的支撑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政府应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好统筹协调功能,围绕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领域精准发力,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纠正微观经济主体面临的激励机制扭曲,加强对技术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厚植发展土壤。推动民营企业向“链主”型企业发展,重点扶持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的民营企业成为产业链“链主”。健全“链主”企业的识别、选拔、培育、认定、评估机制,不仅要从规模实力、创新能力、辐射带动力、发展潜力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应针对不同细分行业分类制定“链主”企业遴选标准。政府还应进一步强化供需对接、落实惠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形成骨干民营企业培育库,建立全方位、立体化服务机制,加大对“链主”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准“链主”型民营企业的精准挖掘和有序储备。
引导“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卡位入链,增强产业链韧性与活力。加快提高产业链韧性与产业链治理能力是产业链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保持更加灵活的联结关系,实现各种要素的有序衔接,推动形成更强的抵御风险能力与恢复能力。政府应通过结合地标产业链与特色优势产业链,绘制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图谱”进行定向招引配套企业,推动“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卡位入链,形成密切协作、一体联动的产业链生态系统。支持“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成长发展,引导其在单一细分领域进行深耕,不断积累技术资源与市场资源,为链上企业提供优质精良的产品与服务。鼓励“链主”企业通过定向采购、服务外包、提供应用场景和提供实验场所等方式,支持产业链上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增强“链主”企业与“链员”企业之间的互补性、依赖性,建立以“链主”企业为核心,“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链治理模式。政府还要充分发挥“有为政府”角色,在重大领域积极引导“链主”企业与优质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优化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韧性。
增强核心枢纽与节点企业良好互动,促进产业链内外循环。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跨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平,鼓励境内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协作,增强产业链内外循环的关键节点与重要枢纽企业之间的良好互动。依托我国超大规模有效内需市场,把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契机,将产业链优势和大市场优势相结合,推动产业链跨区域布局,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形成强竞争力的“链主”企业。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合作。发挥中国自贸试验区(港)的窗口和示范作用,积极推动对外投资与引进外资工作,培育衔接国内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推动跨境产业链建设。引导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局势变化的有利机遇,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RCEP”框架区域内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利用有利的贸易环境和更低的贸易成本,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带动国内产业价值链条攀升。推动国内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在研发设计、行业标准、品牌建设、价值链枢纽管控等方面取得突破,助推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RCEP”框架区域内的国家输出其品牌与标准,促进国内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鼓励本土龙头企业通过加强对外投资和海外并购重组,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话语权、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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