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年栉风沐雨、75年砥砺前行,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绘就了一幅波澜壮阔、气势恢弘的历史画卷,走出了一条从我国国情出发,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学习时报社理论网从10月1日起推出系列视频节目《理响中国·学习问答(第一季)——为什么坚持走这样的路》,邀请十位来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的专家,解读中国发展的关键路径。
本期专家
曹鎏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期主题
为什么说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现场实录
主持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请曹教授为我们解读一下“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曹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二十大正式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专门部署,开篇就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凝聚了百年来党治国理政的经验和智慧,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理论和实践上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一论断具有深远的意义和重要性,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所承载的政治使命、时代使命和重要地位。
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一论断的核心,就是要理解好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重要依托。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广泛,对党和国家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渴望越来越显著。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都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运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核心就是实现法治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我们党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应有之义。现代化进程会带来巨大变革和利益调整,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协调现代化进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利益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必须始终坚持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国家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这表明,依法治国具有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第一,依法治国具有复杂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党的建设等各领域,还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第二,依法治国具有艰巨性。全面依法治国要触动的是深层次的利益格局和制度安排,必须破除一切妨碍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思想观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领域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和重大任务而强力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许多重大法治改革举措都是制度性重构,但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必须坚定不移且大刀阔斧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第三,依法治国具有长期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依法治国不是一次性的行动,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进依法治国。
例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202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针对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确保行动落地见效。
主持人:
关于“深刻革命”,我们应怎样理解呢?
曹鎏:
“深刻革命”体现了我们党的使命担当和初心使命。全面依法治国体现出我们党革命的勇气、革命的思维和革命的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法治思维进行自我革命,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结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必然选择。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是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通过充分发挥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互补性作用,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扎牢扎密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并为伟大社会革命提供规范支持和制度保障。“深刻革命”也要求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将革命进行到底。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并贯彻到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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