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昨天发布提醒,要求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等风险人员须主动报备。
市疾控中心提醒,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11月30日(含)以来途经上海市杨浦区;11月29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11月26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11月24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11月24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11月21日(含)以来途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泉山区;11月19日(含)以来途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11月17日(含)以来途经上海市黄浦区、青浦区、松江区;11月15日(含)以来途经上海市浦东新区;11月4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10月18日(含)以来途经云南省德宏州;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须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接到通知,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朋好友,收发快递无接触配送。
需居家隔离者要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要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监测期间,来(返)京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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