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局获悉,3月17日,宁波在全国首创的“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正式登陆“浙江生鲜冷冻食品物防信息系统”(简称“浙冷链”)。今后,浙江省所有冷链食品采购企业均可通过“浙冷链”系统线上快速投保,实时生成保单;无法在“浙冷链”注册的省外企业则可通过线下专项通道投保,投保面覆盖全国。
据统计,目前已有10家企业投保该保险,保额总计128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省外企业4家,保额总计980万元。
冷链食品一旦检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就必须按规定接受无害化处理,采购企业将面临经济损失。对此,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于今年2月首创“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并在线下试运行。如被保险人采购的冷链食品因核酸检测呈阳性而被相关部门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可按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填补了冷链食品采购企业在经济上的涉疫风险保障空缺。
据悉,该保险实行差异化保费测算模式,根据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概率,对不同进口地的产品划分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设定0.8、1、1.2三档风险系数;并根据整柜货值,细分0.065%、0.07%、0.075%、0.08%四档费率系数。系统根据系数自动测算保费,有效提高了保险保障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保险是宁波在前期“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基础上的二次创新,将集中监管仓、冷链食品采购商共同纳入防疫相关保险受益范围,主动为进口冷链食品自口岸入关,到监管仓查验消杀、无害化处理的全环节经济风险进行兜底,形成保障闭环。下一步,宁波将持续扩大参保对象范围,切实筑牢冷链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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