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4月16日晚10点,在广西南宁八尺江大桥上,十几人并排压马路,组成人墙占用机动车道,走走停停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导致当地交通一度瘫痪。后有多人被警方带走调查。
4月17日,据《广西法治日报》报道,此事系讨薪者妄图以此引起注意。当日,当地警方也发布情况通报称,事发原因为工程款纠纷,目前正在对涉嫌违法人员进一步展开调查。
太阳底下无新事,制造“重大影响”以达到维权目的,以往也很常见,多少让人有点五味杂陈。但依然要多说一句的是,维权却要陪绑自身安全甚至公共安全,不理智也不值得鼓励。
从视频可看到,一群人堵在了车来车往的跨江大桥上,事发时又是视线欠佳的夜晚。而除了维权者自己面临安全风险外,也把交通瘫痪的代价转嫁给了社会。而网民对此也是不满情绪居多,维权却要由无辜的社会利益来承担,公众事实上很难再抱以简单的“同情”。
事实上,对于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影响其正常行驶等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可见,讨薪形式如过于极端,事实上也很难逃脱法律处罚。
治理讨薪难,其实也是个老话题。客观上要看到,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不少劳动者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在遇到纠纷时可运用的法律资源有限,加之一些地方可能存在救济渠道不畅的问题,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说,“闹事”反而成了成本相对较低的方式。
但即便如此,也应强调“一码归一码”:讨薪本身是应当得到社会力量支持的,但方式要合理合法,更不可将公共安全置于风险之中。
相关部门处理类似事件,当在法治思维的统摄下双向发力:一方面畅通法律救济渠道,不断降低维权成本;另一方面也要划下红线,避免不可控的极端行为成为维权的“优先选项”。
治理欠薪、讨薪纠纷,仍需持续涵养法治环境,既要对欠薪者加大法律追责力度,对讨薪者也应当有法律意识的塑造。具体到堵路这件事上,至少就应强调,拿公共利益作为维权筹码并不合法,当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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