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状态,虽不能至但也要心向往之,司法部门更要把好关,最大程度的去减少冤案发生。如今,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判决、驳回重审的山东德州卢真益合同诈骗案,再次开庭审理,指控方依然没有补充新的证据,现在进入合议庭合议阶段择日宣判结果。试想,在我国刑事二审发回重审没有次数限制的情况下,如果金安区法院错判卢真益合同诈骗罪十二年,卢真益再次上诉,那么六安中院再次做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如此周而复始,卢真益岂不是将永远处于被追诉的状态?有罪推定论为什么在安徽六安司法部门就阴魂不散了?
事实上,从2014年至今,疑罪从无原则都出现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有个背景是,中央政法委于2013年7月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防止冤假错案早已成为司法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任务,这既需要司法工作人员秉承良知,杜绝有罪推定论,更需要通过制度安排约束住司法工作人员不敢乱来。
2020年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的“两高”报告时说: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各类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我们既要看到司法机关纠错的决心和魄力,也应正视当前仍有为数不少冤假错案的残酷现实。一方面该纠错的纠错,另一方面更要防止冤案重现,到了那一天,“两高”报告也许就无需提及冤假错案了。
2020年6月3日,多家媒体到达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追踪卢真益案件的进展情况,开庭结束后周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讲到:“今日审理期间的整个程序是非常到位的,从发回重审到今日再次开庭,指控方始终没有补充新的证据。我的观点就是:你原来不充分的证据再重复一遍,他仍然还是不充分的!”
多家媒体曾高频率曝光了六安市金安区公、检、法联手违法炮制冤案,将一桩合同纠纷案硬生生的做成刑事诈骗案,导致优秀青年企业家卢真益蒙冤入狱1000多个日夜。
2008年,19岁的德州青年卢真益在山东德州成立“德州德城区长庄物流园”开始创业,从拥有员工120人到2013年成立的德州海润丰服饰有限公司,员工达上千人;2016年3月,卢真益为了继续扩大经营,个人出资委托朋友蔡海旺代持法人成立了德州羽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因羽尚公司在北京成立服装研发部,需要大量鸭绒,鸿洲公司负责人袁传良到羽尚公司和海润丰公司考察后,经协商达成一致,于2017年1月15日,在卢真益的办公室签署了购销合同(该购销合同总标的为63吨的纯白鸭绒,含税单价为19万元/吨,总价款人民币1197万元)。
2017年4月14日,总量达到30多吨时,羽绒开始大涨价,袁传良不合理催促80%的货款,并且希望卢真益的羽尚公司提高价款,卢真益没有同意袁传良的无理加价。而此时,卢真益自己的公司出现内部矛盾,蔡海旺和张电君合谋企图霸占羽尚公司,竟与远在省外的袁传良互相勾结,向六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报假案,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以合同诈骗为由,于6月10日将卢真益刑事拘留,最终人为阻断了《购销合同》的履行,并且,直接动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合同纠纷。
卢真益被六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干警带走后,从晚上4点到第二天下午5点,连续提审四次,不让吃饭、不让睡觉,并且打骂体罚,威逼卢真益签字认罪。期间,案件因为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两次,直到第三次才受理案件。公安局为了将冤假错案办成铁案,联合检察院以“高价低卖”涉嫌合同诈骗罪为名继续办理此案,一切都是按有罪推定的逻辑公诉、判决,于2018年8月3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将卢真益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正因如此,司法工作人员更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维护司法公正,才能更好地塑造司法公信力!
卢真益案将如何判决?六安中院切莫再让有罪推定论阴魂不散,凉了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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