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已设立2个国家植物园的基础上,再遴选14个国家植物园候选园,纳入国家植物园体系布局,逐步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植物园体系,并加强与国家公园体系的统筹协同,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准入条件、主要任务等内容。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将突出国家代表性、科学系统性、社会公益性,坚持对植物类群系统收集、完整保存、高水平研究、可持续利用,统筹发挥迁地保护、科学研究、资源利用、科普宣教、园林园艺展示等多种功能作用,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国家活植物迁地保护体系,为遏制野生植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修复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目标,到2025年将设立5个左右国家植物园,使7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5%以上我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得到迁地保护,初步建立协同高效的国家植物园管理机制;到2035年,力争设立10个左右国家植物园,使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70%以上我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得到有效迁地保护,基本覆盖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国家植物园体系。
据国家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国家植物园的创建设立,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原则,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对确实无法达到设立要求的,不得设立为国家植物园;对评估不达标的,启动黄牌机制,通过公示公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退出机制,确保高质量建设国家植物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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