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针对《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引发的风波,中国中药协会正式发布致歉函,决定撤销本次表彰。
近日,在由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2019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上,鸿茅药业与鸿茅药业副总裁鲍东奇分别获得“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和“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荣誉称号,此事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本次评选中获奖的不仅有鸿茅药业,另一知名中药企业步长制药也位列其中。步长制药12月23日发布的一则“喜报”显示:“鉴于在践行公益事业以及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步长制药荣获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称号,赵超总裁荣膺‘2018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年度人物’。”
过去两年负面信息缠身的鸿茅药业和步长制药及其高管是如何履行其“社会责任”的,社会舆论对此表示强烈质疑。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自己目标的社会义务,是组织完全出于义务的自愿行为。
针对评选事件引发的争议,主办方中国中药协会被推上风口浪尖,其评奖标准及评奖流程受到质疑。
中国中药协会官方资料显示,该协会于2000年12月18日经民政部(民社登[2000]2号)批准成立,旗下有34个分支机构,每个机构均可各自发展会员,会籍由中药协会统一管理。协会有十大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办交易会、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发布行业信息;组织开展企业及产品评价、优秀企业及企业家表彰活动等。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药协会的一般会员。根据其网站上公布的《会员管理暂行办法》,该协会2019年的会费标准是:会员单位5000元/年,理事单位1万元/年,副会长单位3万元/年。截至12月26日,中药协会共有385家企业会员,其中副会长单位65家、理事单位55家、会员单位265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当天举行的“2019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是该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合作的项目,该项评选也是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的。
“我们和他们(第三方)签订有协议,(我们)只是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后面这个评选是一个副产品”。这位负责人表示,协会在这个项目上没有收取企业任何经费。
“我们在引导鼓励会员企业热心公益、投身精准扶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中出现偏差,疏于审查和管理,尤其对于‘鸿茅药酒事件’在社会公众舆论中的影响认识不足,引起广泛质疑。对此,我们诚恳接受各方就此事对我们的批评指正”。面对诸多质疑,12月26日晚,中国中药协会在其官网发布致歉函。
“中国中药协会作为国字头的行业协会,理应打造有温度的行业市场,评选奖项更应做到公开透明、严格谨慎。”刘俊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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