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近年来广州市着力建设住房保障体系,除了针对外来务工、中低收入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保障住房之外,为了给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广州也实施了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完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去年12月31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需要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人才公寓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市本级人才公寓租期5年,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办法》自2020年1月1日实行,有效期5年。
住宅项目需配建
建筑面积10%保障房
为了进一步增加广州市的人才公寓数量,满足更多高层次人才的安居需求,广州市将采取全市统筹、属地负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方式来建设人才公寓。
为保证人才公寓的建设用地,《办法》要求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需要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办法》规定,人才公寓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下一步,广州将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人才公寓建设。同时也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为了进一步按照需求增加人才公寓供应,《办法》要求,在产业、人员集聚的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内,最多可配建项目总建筑面积7.5%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园区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可配建占园区总建筑面积的17.5%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保证人才公寓建设用地,是增加人才公寓数量的另一条有效途径。《办法》规定,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盘活政府存量的公房方面,政府将通过清退不符合条件住户,盘活政府存量公房作为人才公寓。
单套人才公寓以90平方米为主
广州的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需求为原则,同时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供应对象按照市本级、区级、用人单位分类设定,适用范围广,受众层次多。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其中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面向高层次人才的,按规定面积为85~200平方米。
根据《办法》,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分为市本级供应对象、区认定人才以及自行筹建人才公寓单位的人才。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组织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
其中,市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其余各类中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供应对象可以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用人单位自行筹集建设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有剩余房源的,可向市、区指定的人才供应。
租金参照同地段同类型市场标准
人才公寓会不会远离市区?答案是不会,《办法》规定,人才公寓项目规划选址考虑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等因素,优先选择城市轨道交通相对便利、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公共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教育、医疗、道路、公交等公共设施应同步配套。
《办法》要求,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实施机构确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据记者了解,目前黄埔、南沙等相关区已先行实施,与市互为衔接。黄埔区人才住房在市场租金标准基础上安排补贴专项资金,本科学历基础性人才可补贴一半房租;南沙区人才公寓基准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标准的70%。
租赁期限方面,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期为5年。期满后经批准后可续租。同时,已承租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中高层次人才,应当在办结入住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腾退原租住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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