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组织货源,畅通运输渠道,维护市场秩序,做好终端配送,确保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货足价稳。
为压实责任,《通知》要求各地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压实压细责任。同时,根据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适时投放政府肉蛋菜储备。
针对广大物流运输企业关心的保供车辆通行问题,《通知》明确三点: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司乘人员、持有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生活必需品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准予通行,不得私自拦路设卡;各地要在高速公路上下口开辟“绿色通道”,对保供车辆优先检测、优先通行;选择适当位置增设快速核酸采样点,方便司乘人员就近检测。
同时,疫情严重地区要设置物资采购中转站,并增设核酸采样点,对外地运送物资车辆实行闭环管理,在中转站上货、卸货,并做好消杀。
《通知》还要求,除按疫情防控要求必须关闭的经营场所外,要确保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正常营业。同时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囤积居奇、恶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为确保物资配送“最后一百米”畅通,《通知》指出,各地要协调组织保供企业在封控区周边设置临时采买点和配送点;要制定分区、分级、分类细化保供措施,做好外来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需求保障;要特别关注行动不便的病人、不会使用网络购物的老人和儿童,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确保每一位居民的正常生活消费需求都能供应到位。
另悉,为加强对物资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和效率,我省已成立市场供应专班,采取专员集中办公、日报告等制度,确保全省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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