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公为民。这个道理浅显易懂,领导干部应该明白。如果乱用权力、任性而为,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近日,我编辑部接到河北省唐山市民举报:“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党委员、政治处主任刘维君,指挥中心副主任高君夫妻俩多年来以职务之便、串通经商谋利、滥用职权、欺行霸市搞垄断、大肆敛财、贪污公款等。”
举报信内容:
据举报: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刘维君,指挥中心副主任高君几年来以职务之便、利用公权力、经商谋利、滥用职权、恶意敛财、贪污公款。
刘维君经商谋利搞行业垄断,伙同其手下司机贺明伟的妻子赵丹,“注册的唐山市路南伟丹广告工作室"经营广告业务、招报生意、提供特殊服务,从中谋取利益、索要好处、收受财物,纵容该工作在广告设计、制作、喷绘等业务形成行业垄断。凡是路南分局下辖的各派出所、各科室、各警队;路南辖区相关企业商户;每年五月南湖车展的广告制作业务都由刘维君操控伟丹工作室承揽。
2020年,刘维君贪污公款侵害民警利益,将路南分局暑期安保补贴金20.95万元,从财务领出,至今未给辅警发放,化为己有。
在刘维君的操纵运作下,将路南区财政局下属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到某个人名下,即唐山市意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每年收取管理费三十余万元,恶意敛财不择手段。
2021年,高君趁三八妇女节之机,将应该给女辅警的福利款每人标准150元未有发放,以给辅警在小勇摄影馆照像为由,经每人仅用了10 -20元,剩余款项化为己有。
刘维君、高君系夫妻关系,同在路南区分局工作,并担任重要职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刘维君、高君身为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变为私有工具,严重违法违纪,引起了局机关及下属部门的强烈不满和指责,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高压态势下,请求将其依法依纪依规严惩。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也许公权私用为刘维君、高君夫妻二人带来的并不是荣华富贵、锦衣玉食,而是一间牢房、三餐牢饭。一个个落马的领导干部,正是忘记了权从何来,该为谁用,把手中的公权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自食苦果,身陷囹圄。所以,请广大党员干部铭记:“公权姓公必为公,以权谋私毁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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